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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聚焦法治乡村建设和群众法治素养提升,以增强群众安全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为目标,通过强阵地、强队伍、强示范,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建设根基,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强法治阵地。坚持重心下移、力量下沉,整合普法宣传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等资源力量,为广大群众提供“一站式”法律服务。目前,全县已建成11个镇法律公共服务工作站、152个村(社区)公共法律服务室,积极打造乡村法治文化阵地,每村至少有1处法治宣传栏,先后在建成法治文化广场21处,制作固定法治宣传栏230余幅。
强法治队伍。有效整合法律明白人、法律顾问、人民调解员、社区民警、网格员等力量参与法治乡村建设,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、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通道。通过精心组织实施,共培育乡村“法律明白人”766名,他们活跃在基层一线,参与乡村社会治理,对于健全基层普法和乡村治理体系、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。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,在全县大力推广“321”基层治理模式和“11333”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模式,广泛推广“老好人”“三力联调”“无忧调解超市”等品牌经验,全县类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1225名,基本形成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,“防、控、调、处”全覆盖、全流程人民调解工作网络。充分发挥村(社区)法律顾问作用,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巡诊活动,建立县、镇、村三级法律顾问微信群,为村(社区)群众提供了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,全县“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”达到全覆盖。
强法治示范。以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创建为载体,突出村民自治、法治、德治、智治相融,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,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,通过典型示范,带动法治乡村建设。近年来先后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3个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,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72个,县级民示范村(社区)实现全覆盖。